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相关结果57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3-19

      新建、改建、扩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应依法向社会定期公布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达标情况等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7

      第二章 防治和综合利用 第六条 市级和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来源:废塑料新观察2019-07-29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需求,保障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用地。

      来源:中国人大网2019-07-06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02

      滨海新城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统筹、协调,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全力打好清废行动攻坚战。

      惠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附项目表)

      来源:惠州环保网2018-08-23

      新建、改建、扩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应依法向社会定期公布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达标情况等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2

      各市、县(区)环保部门应积极支持和指导企业开展自建固体废物处置设施,鼓励社会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经营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为确保区域产业的稳定、安全、持续健康的发展,各地必须配套建设区域环保基础设施。

      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发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2

      新建、改建、扩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应依法向社会定期公布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达标情况等信息。

      全文|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7

      新建、改建、扩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应依法向社会定期公布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达标情况等信息。

      全文|《连云港市提升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附固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5

      固体废物在处置标准、技术和设施上具有一定共性,要把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和建设,鼓励建设既可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又能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规模效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9

      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信息化监控体系建设。

      广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2

      新建、改建、扩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应依法向社会定期公布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达标情况等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07

      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信息化监控体系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5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合理规划、安全处置原则,各市州可以自行统筹规划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浙江省固体废物处置监管实施方案(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30

      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信息化监控体系建设。(二)明确职责分工。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08

      新建、改建、扩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应依法向社会定期公布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达标情况等信息。

      来源:北京市环保局2017-05-27

      严防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污染土壤。建立污染地块风险筛查和调查评估机制。五是完善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长效机制。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强化属地环保责任,实施环保督察。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