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2017-04-19
对此,曾参与《环境保护法》起草的吕忠梅认为:该探讨制度设计有没有问题。她说,按日计罚制度设计有一些问题。...针对按日计罚实施率仅为4.47%的实际情况,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环境法学家吕忠梅提出,按日计罚制度设计有待完善。
来源:《环境保护》杂志2017-03-29
吕忠梅: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吕忠梅:我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升级现有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使其成为国务院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来源:法制网2017-03-13
吕忠梅说。于是,吕忠梅在全国两会上领衔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吕忠梅的第一次大会发言,是关于法官断层和人才流失现象。当时,吕忠梅还任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工作经历让她对法官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十分关注。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17-03-13
美国赋予环境标准制度以控制环境与健康风险的功能,并通过建立以保障公共健康为核心的环境标准体系,实现对环境与健康风险有效控制的执法路径,对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环境标准价值缺失、体系割裂、内容缺失等问题,实现环境标准的功能再造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7-03-10
吕忠梅说。延伸阅读:2017全国两会聚焦˙环保专题吕忠梅 | 环境司法: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吕忠梅说。吕忠梅指出,通过法典化编纂,明确环境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独立领域地位,才能将《环境保护法》真正上升为基本法。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7-03-09
从小生长在长江边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深感这条母亲河对于区域发展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来看,长江流域的污染问题非常严重。...吕忠梅解释说,各部门的任务目标不同,就会导致工作中出现冲突。应从法律层面和国家层面制定流域整体发展战略,并协调整合相关部门的职能。延伸阅读:断面不同 规范不一 同一条长江何必弄出两份体检报告!
来源:中国法院网2017-03-08
(四)点评专家吕忠梅,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解读相关案件的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邀请了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教授,武汉大学王树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张新宝教授、肖建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
来源: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17-01-06
每个环境法学人,都曾经寂寞的成长!寂寞真的很折磨人,沉浸于疏离或孤独时,却又无法否认环境法情结的顽固潜伏;努力地呼喊或回应时,也不能逆转环境法学科的浅薄根基。这样的心态,不时在隐约中闪现,却又无从定义和表达
来源:新华网2016-12-19
专家持不同看法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认为,从法律上看,立法首先是一种价值选择和判断,将霾纳入气象灾害,意味着立法者并未将环境保护或者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优先的价值选择。
来源:土壤地下水修复2016-12-16
延伸阅读:吕忠梅:土壤污染防治法 风险管控应成为立法核心理念
来源:法制网2016-12-13
因此,吕忠梅认为,因此,将霾纳入气象灾害的范畴,既不合事理,也不合法理。...任何人都可排污但却不需要担责在吕忠梅看来,将霾列为气象灾害,作为一个立法问题,需要从科学和法律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来源:法制日报2016-12-07
吕忠梅表示。...吕忠梅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能搞运动式的一刀切,必须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地域因地施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要为此提供制度依据。吕忠梅说。
来源:法制日报2016-12-06
吕忠梅说,这样的警告并非危言耸听。...吕忠梅指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规定没有执行到位,如何确定土壤整治标准,将各种相关资金集中使用并因地施策,不搞土壤修复一刀切,才是关键问题。吕忠梅说。
来源: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16-12-01
所以,环境损害的认定事关对受害者的损害进行填补以及加害者进程惩戒的事实认定问题(吕忠梅,2013:200-201)。...相对于一般的侵权损害,环境损害是随着环境污染的恶化而出现的新问题,它所侵犯的利益经常不能纳入传统法律权利保护的范围(吕忠梅,2006:47-48)。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6-07-28
环境司法专门化实践走向的思考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吕忠梅从理论研究角度,我提出了加强专门化理论研究、加强专门化的机制和体制保障方面建设、统一审判的程序规则等建议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6-07-28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吕忠梅介绍了《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课题的有关情况。部分专家学者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作了发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6-07-18
吕忠梅对此很忧虑。她认为,环境法规的理念应当转变,要以保障公众健康为核心。...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吕忠梅关心的是环境健康标准的缺失。
来源:自然之友2016-06-16
(上述内容参考吕忠梅教授的《公民环境权》和《再论公民环境权》。)新《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权利的规定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来源:法制日报2016-06-14
吕忠梅说。...除了数据,支撑吕忠梅环境与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民生健康、威胁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观点的还有案例。
来源:民主与法治日报2016-06-01
对此,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在会上指出,新《环保法》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法律,需要有相当多的配套法律跟上,否则很多制度在实施过程就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