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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观点 | 新型储能运营收益与商业模式重塑之路

      来源: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联盟2026-06-22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实际交易中,新型储能运营可能面临中长期合同电量的签约比例要求,若没有达到交易中心要求则可能面临考核。

      云南电力用户高比例绿电消费攻略来了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06-18

      1 批发市场溯源环节电力交易溯源机制基于交易合同电量、用户用电量、电厂上网电量“三者取小”开展。

      专家观点 | 运营决定收益上限——新型储能运营收益与商业模式重塑之路

      来源: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联盟2026-06-16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实际交易中,新型储能运营可能面临中长期合同电量的签约比例要求,若没有达到交易中心要求则可能面临考核。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6-16

      截至目前,国网陕西电力今年已达成外送合同电量约1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其中绿电外送电量4.1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长。

      云南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衔接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入市但未经聚合的分布式新能源不参与中长期交易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06-10

      开展绿电交易结算时,对应绿证收益按照上网电量优先扣除机制电量后的剩余电量、绿电交易合同电量、用户实际用电量三者取小进行结算。具体按照省内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山西能监办2026-06-08

      随着山西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升,长周期负荷、电价预测难度增加,非工作日无法调整合同电量、偏差风险不断累积,经营主体对非工作日期间参与日滚动交易的需求日益迫切。...自6月起,交易中心在非工作日新增提前2至4日的交易批次,每日开放两个申报时段,经营主体可在交易日调整后续合同电量,有效应对节假日期间的负荷和新能源出力变化。

      来源:冀北电力交易中心2026-06-03

      出让方当月累计出让的合同电量比例不得超过其当月交易合同总量(不含绿电及外送)的20%,且各时段出让的合同电量不超过年度交易分月合同对应时段电量,受让方新增合同电量计及当月已达成交易合同电量之和应不超过当月上限电量要求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6-02

      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截至5月底,内蒙古东部电网签订绿电错峰交易合同电量累计超3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50万吨,其中,已执行电量突破20亿千瓦时,达20.37亿千瓦时

      青海电力中长期市场日融合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绿电交易<mark>合同电量</mark>暂不纳入融合交易范畴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6-05-29

      现阶段,绿电交易合同电量暂不纳入融合交易范畴。本方案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日融合交易进入季度结算试运行,结算试运行结束后,若无重大问题,直接转正式运行。详情如下: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5-28

      回收费用按照燃煤发电企业、用电侧主体的多年及年度合同电量等比例进行分享。...含转让交易合同,下同)未处理完毕的部分电量,有合同对手方的予以终止履行,具体按照与原合同价格一致的负价合同进行对冲处理,其中对冲合同一方维持该退出售电公司的原合同对手方不变,另一方为中央对手方,对冲合同的电量为原合同电量扣减已转让合同电量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5-26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东部电网累计签订的错峰绿电交易合同电量已突破30亿千瓦时大关,其中实际执行电量达到20.37亿千瓦时。

      来源:广东电网2026-05-22

      至于“买的是绿电、用的是不是绿电”的疑问,舒康安打了个比方:绿电结算就像三个水桶一起接水,最终以最矮的那个桶为准——按照合同电量、发电侧上网电量、用电侧电量三者中数值最小的一项进行结算。

      广东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2026年版)正式发布!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纳入市场主体!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6-05-21

      未按期投产的机组,承诺投产月份至实际投产月份期间的合同电量不予执行、不能转让,相关责任由发电企业承担。

      广东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2026年版)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6-05-20

      未按期投产的机组,承诺投产月份至实际投产月份期间的合同电量不予执行、不能转让,相关责任由发电企业承担。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征集意见:采用“日清月结”模式 以小时为基本结算时段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05-19

      绿色电力交易环境价值部分以月度为周期,按当月合同电量、发电企业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用电侧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以兆瓦时为单位取整数),取小后的绿证结算数量按绿证价格采用

      广西电力现货结算实施细则 (2026年V1.0版)修订条款:合同分月电量调整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6-05-19

      对批发交易用户、负荷类虚拟电厂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核电月度(多月)挂牌交易合同分月电量与实际月度用网电量比例未达到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电量签约比例要求的偏差电量开展考核。...修订条款的通知,提出对燃煤(不含选择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交易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核电、燃气发电交易单元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核电月度(多月)挂牌交易合同分月电量与实际月度市场化上网电量比例未达到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电量签约比例要求的偏差电量开展考核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05-09

      绿证部分结算暂按跨省绿电交易当月合同电量(受端)、发电侧交易单元上网电量(扣除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用电侧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国家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2026年4月修订版):新能源(含配建储能)“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2026-05-09

      因电网安全约束必须开启的机组,约束上电量超出其合同电量部分的价格,执行运行成本补偿相关条款。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5-08

      对于同意转让但在转让后仍未处理完毕的批发合同,有合同对手方的予以终止履行,具体按照与原合同价格一致的负价合同进行对冲处理,其中对冲合同的购方为中央对手方,售方为原卖方经营主体,对冲合同的电量为原合同电量扣减已转让合同电量

      陕西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实际电量与中长期<mark>合同电量</mark>的偏差按现货市场结算价格结算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5-06

      方式二:中长期合同电量按中长期合同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节点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实际电量与中长期合同电量的偏差按现货市场结算价格结算。...电能量批发市场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结算:方式一:现货市场全电量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中长期合同电量按中长期合同价格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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