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将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等信息在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填报。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第三十二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职责〕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收集、转运设施和车辆,至少每四十八小时到医疗卫生机构收运一次医疗废物。...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可以集中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贮存,由相关贮存单位进行统一申报,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