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2017-11-21
输配电网运营机构及输配电资产所属情况。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17-11-17
无偿划转保持了配电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一致性,避免了租赁经营、强制许可使用等方式可能带来的省级改造义务、新旧资产混同的难题。...同时,小伙伴提出的另一个问题,观茶君觉得也不得不考虑:如果电网企业连一点点配电资产都不向地方政府无偿划转,那么,今后再想要地方政府无偿划转资产、想要用户无偿移交资产的时候,地方政府会配合吗?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17-11-16
强制许可的权利范围应限定为配电资产的运营权,而非强制取得配电资产的所有权。被许可人应当向电网企业支付合理的使用费,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国家主管机关裁决。...(二)强制许可的范围强制许可并非适用于所有的配电资产,目前主要适用于增量配电试点范围内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观茶君不建议将适用范围扩大化。
事实上,在不少试点区域内,都有地方政府、企业等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的配电资产,这些资产与电网企业投资的配电资产共同构成了配电网络。...事实上,在不少试点区域内,都有地方政府、企业等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的配电资产,这些资产与电网企业投资的配电资产共同构成了配电网络。
事实上,在不少试点区域内,都有地方政府、企业等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的配电资产,这些资产与电网企业投资的配电资产共同构成了配电网络。...也就是说,其他主体投资的存量配电资产按照视同增量资产处理。
来源:鱼眼看电改2017-11-14
一、总体定义1、对于过网费的定义征求意见稿: 过网费是指分布式发电项目对所使用的输配电资产及电力系统运行公共服务所应承担的费用。过网费标准按接入电压等级和输电及电力消纳范围分级确定。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17-11-14
ps:鉴于地盘与资产必须同等重视,观茶君将会持续推出关于存量配电资产处理的“观察”,以期抛砖引玉,供各位小伙伴参考。相关阅读:欲试点先与电网签协议 江苏的规定令人费解
来源:经济参考网2017-11-13
在11月3日召开的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下一步工作上提出建议,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鼓励电网企业将存量配电资产拿出来,引入社会资本参股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7-11-10
并提出具体工作目标:鼓励电网企业将存量配电资产拿出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增加第二批120家试点项目,启动第三批试点工作,2018年上半年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并提出具体工作目标:鼓励电网企业将存量配电资产拿出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增加第二批120家试点项目,启动第三批试点工作,2018年上半年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2、投资价值一般的省市配电价格在0.05-0.1元/kwh之间,投资价值一般,如果有低价优质的配电资产,未来电量稳定且增长势头较好,并且风险较低,可以适当关注。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7-11-09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7年11月8日相关阅读: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记录:鼓励电网企业将存量配电资产拿出引入社会资本参股
来源:绿色电力交易2017-11-09
一是细化完善细则,特别是增量配网业务范围划分办法、配电网规划和电网公平接入管理办法等;二是尽快明确增量配网价格机制,进一步明确增量配网的电网定位;三是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鼓励电网企业将存量配电资产拿出来
来源:电联新媒2017-11-08
放开售电侧之所以是一场最具挑战性的改革,首先在于售电存量资产与输配电资产捆绑在一起,以及与输配电价格捆绑在一起的高度垄断性。
来源:能源评论2017-11-07
配售电业务之间也需要有明确的界限,即配售分开核算,《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具备条件的要将配电业务和竞争性售电业务分开核算,这样可以促进售电侧有效竞争,避免配售电一体化公司借助其配电资产制造地区售电垄断
来源:鱼眼看电改2017-11-02
因此我们认为,企业用电服务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一是工商业用电量每年在5万亿千瓦时以上,存在节能降耗的巨大空间;二是企业配电资产规模可能在万亿元以上,带来每年数百亿甚至千亿级别设备服务机会;三是占据企业用电服务市场
来源:中小配电强企业联盟2017-11-02
法电集团的配电公司是一个没有配电资产的配电服务运营商,25个供电分公司承担着全法国95%的配电物业服务。配电公司是法电集团内部生存压力最大的苦主,完全是地方政府的一个使唤丫头。
来源:阳光时代环境资源能源研究中心2017-10-30
1增量配电网业务范围界定增量配电网并无清晰的法律定义,各省电改方案中的描述多数是从区分电网企业资产产权角度来界定,如山西电改方案规定: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17-10-27
阳光时代环境资源能源研究中心葛志坚1增量配电网业务范围界定增量配电网并无清晰的法律定义,各省电改方案中的描述多数是从区分电网企业资产产权角度来界定,如山西电改方案规定: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
来源:鱼眼看电改2017-10-24
其本质是将原来电网公司基本垄断的配电资产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收费权,让渡给地方政府(及政府背景的国资企业)、国有大发电企业,从而完成一次资产配置和优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