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1-04
第五章 调查与处理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上海环境2021-01-04
发现社会监测机构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上海市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进行调查处理和移送。
来源:佛山生态环境2020-12-28
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有关情况予以公开通报。...上述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的”及第八项“其他涉嫌伪造监测数据等情形”规定的情形,构成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12-25
原因为:相关定义为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的定义,应严格引用不做修改。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17
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无排污许可证排污、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11
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来源: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11-30
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偷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健全案件移送机制,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和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依法移送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水泥人网2020-11-17
加强季节性生产调控日常监督管理, 逐家明确具体责任人,并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量监管、驻厂监管、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测等方式,加强对大气污染管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假停工、假停产、假错峰”,达不到自主减排条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
来源:中国建材报2020-11-09
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03
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不当干预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03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10-27
第三十四条 (依法查处和责任追究)发现备案机构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上海市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进行调查处理和移送。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0-09-25
强化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严肃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鼓励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vocs排放企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用电量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9-03
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四)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28
(四)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固定污染源等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或发生重大恶意环境违法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五)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生态环境突发事件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六)指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干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管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8-28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网2020-08-27
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破坏或干扰监测监控设施行为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18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于现场帮扶指导发现的问题,应规范调查取证,督促整改;排污单位涉嫌违法,以及监测机构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24
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无排污许可证排污、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坚决查处,决不手软。
来源:贵州生态环境厅2020-07-24
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发现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按以下程序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