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2-08
结合“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排查梳理我省石油加工、炼焦、化工、纺织、皮革、金属表面处理,以及电镀、电解、有色金属矿采选(含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生活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企业,结合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处置情况
来源:三峡小微2022-02-07
据了解,相较于传统的垃圾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具有占地少、处理周期短、无害化程度高、资源化效果好的优势,还能有效控制对地下水的二次污染。
宜昌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效果图据了解,相较于传统的垃圾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具有占地少、处理周期短、无害化程度高、资源化效果好的优势,还能有效控制对地下水的二次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3
加快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具有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中转站和终端处理设施,打造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
来源:《上海国资》2022-01-29
将对修复药剂研发、专用设备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治理施工工艺等咨询板块进行快速延伸,积极构建“咨询设计3+x(即:环境评价、绿色咨询、场地调查+环保管家等其他业务)”“工程技术服务3+x(污染场地修复、垃圾填埋生态修复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1-26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陈占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ccer是碳市场的重要补充工具,其交易价格一般低于碳配额交易价格,可有效降低企业履约成本,有助于推广可再生能源、垃圾填埋发电、林业碳汇等技术,...根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公开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登记备案的ccer方法学共有200个,这些方法学的适用领域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水电等)、废物处置(垃圾焚烧、垃圾填埋)、生物质发电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1-23
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原生垃圾“零填埋”,防止历史填埋塑料垃圾向环境中泄漏。
明确地区、部门和企业职责,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推广塑料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大力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大幅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和环境泄露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1-19
推进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等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产业园建设,加强对现有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等的运行管理,根据需要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大力整治随意倾倒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01-18
hnlhcl-zzcg-20013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1 包名称:茶陵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市场化运营项目 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填埋作业和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生活垃圾填埋量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7
到2025年,全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1-14
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及相关单位责任,对施工工地、管线与道路工程、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园林和林业绿化工程、物料堆场、港口码头物料堆放及装卸、矿产资源开发、破损山体治理、道路保洁和养护、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细化规定
来源:新华网2022-01-14
老港镇离退休老干部沈新平作为环境巡视员,已经在此处工作了十年:“以前垃圾填埋时,异味较为严重,通过机器测试和嗅觉感应,2014年曾有49天异味严重影响生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3
坚持重点突破,9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在去年底前全面完成;大辛垃圾场污染问题整改全面提速,3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结束了垃圾填埋的历史;祝家堆存污泥全部完成清运处置和场地修复,得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来源:中项网2022-01-13
万吨/年,再生免烧砖2.5万立方米/年;2、建筑垃圾消纳场:库容109.75万立方米,在垃圾回收率为30%时,服务年限14年,设置垃圾坝、库内地下水及雨水排出系统、库外雨水排出系统、雨水沉淀处理系统、垃圾填埋机械及地磅房等
来源:成都市经信局2022-01-12
有序退出生活垃圾填埋,鼓励生活垃圾、秸秆等生物质发电,给予投资补贴和运营补贴。合理调配水资源,支持水电企业增大发电总量、提高供电质量。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01-12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12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1-06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省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规定,经县(市、区)组织生活垃圾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