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2024-01-26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能力短板。...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来源:凤阳县城管执法局2024-01-26
项目选址于安徽滁州市凤阳县中都街道庙山村龙盘大道南,主要建设内容为凤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运维、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维、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及运维服务。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4-01-25
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化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探索建立重点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大力研发废弃物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提高低品位表外矿、尾矿、煤矸石、粉煤灰、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2024-01-25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01-25
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及相关保障措施等;(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处理建筑垃圾:(一)制定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贮存管理制度;(二)设置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混合类等建筑垃圾堆放池,设置标识、标牌,并采取喷淋覆盖等防尘措施
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2024-01-24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设施建设,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减少有机垃圾填埋。探索建立激励机制,科学合理推行符合绵阳市情的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模式。
来源:茂名市生态环境局2024-01-24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交由废物回收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弃土经施工车辆直接运输至指定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运往就近垃圾暂存点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1-23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2024-01-23
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成运营日处理能力8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4-01-23
(四)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并加强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试剂、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堆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来源:美丽长泾2024-01-22
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是长泾印染园区建设的重要一环,项目建成后可日处理印染废水5万吨,实现印染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极大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推动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01-22
在原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a标段)新增生活垃圾分类及提标运营服务,对项目县域范围内的所有主次干道、广场、公厕、通村公路、村内道路及沟渠、公共场地,以及水体(含河道、池塘,水库,沟渠等)等进行保洁清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
来源: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4-01-18
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与区域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相适应,与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次要求相适应。现有设施和场所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应当予以升级改造。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2024-01-18
(四)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垃圾源头收集市场化,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一级直转”模式、农村垃圾“中转+直运”模式,采取定点分类投放,定时分类收集、转运,全面规范垃圾源头收集。...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继续开展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工业园区管网的雨污清污分流规范化改造,逐步推进“一企一管,明(专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2024-01-16
含新城区185.8万㎡、旧城区345.7万㎡、农村主要道路142.1万㎡、月湖公园等步道12.1万㎡),道路绿地清扫保洁面积约255.8万㎡,河道保洁249条453公里,农村公厕维养,垃圾中转站运维,垃圾分类收集房等城市家具保洁
来源:松原市人民政府2024-01-16
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程,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模式,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经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理。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4-01-15
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二十六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配套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