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2023-07-24
第十九条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和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11
第四十二条【管理部门和机构责任】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属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依法给予处分:(一)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