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圣雄2019-09-20
2019年9月7日,由自治区环境厅、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相关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到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热电厂生产现场,与环境保护项目评估组、在线设施技术验收组一同对热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评估审查工作和在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验收工作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9-09-20
自 2019 年 10 月起,各省(市)每月10 日前将审核后的上月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数据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9-19
来源:国网大数据中心2019-09-19
为做好新能源云试点数据共享工作,大数据中心在一个半月时间内,投入多名人员,统一调度,精准分工,分批完成和中国气象局、环保部大气监测总站、水利部水科院及其他多家外部数据供应商的调研、样例数据验证等工作,在满足新能源云项目建设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相关数据后续面向其它用户和场景的服务方式和共享价值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9-19
来源:国网大数据中心2019-09-18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09-18
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前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好技术沟通并经市局组织论证后,市局适时统一向生态环境部反馈。涉及考核的,市局报请市政府向生态环境部反馈。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09-17
9月16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全国六大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开展9月中下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
来源: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09-05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国家网土壤监测工作,8月28日-30日,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组长检查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员单位)专家组成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按照中国环境监测站《2019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技术要求》,2019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实施,采取检查单位双方互不交叉、“二对一”的模式进行,即由两个省级站组成质量监督组对另一个省的土壤监测工作进行抽查
来源:宝钢工程2019-09-04
国家大气司、环境监测总站在这一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联合起草了关于《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技术指南》,并由国家环境总站牵头,对首钢迁安钢铁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开展为期两周的评估监测工作。...近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宝武“三治四化”工作,践行“建设绿色城市钢厂”的发展理念,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悉心指导下,宝钢技术深度参与了国内钢铁行业首个超低排放改造试点项目评估监测,首钢迁安钢铁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试点项目评估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09-03
8月30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全国六大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开展9月中上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
来源:北极星环保会展网2019-09-02
第十三届中国环保展现场,来自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巴塞尔公约、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各省市环保协会以及美国、印尼、马来西亚、土耳其等十几个国有驻穗领事等单位的重量级嘉宾
来源: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2019-08-20
根据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作的整体部署,为了推动钢铁企业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全面提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和环保管理水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会同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共同起草了
来源:环保信息服务中心2019-08-18
目前,除华北分中心依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华南分中心依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隶属国家环保部外,其他各分中心均依托所在地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管理,隶属所在地环保厅。
来源:2019国际固废&土壤峰会2019-08-16
启迪桑德固废再生资源部副总经理、首钢环境技术部主任梁勇、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行业总监王颋军、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专家斯克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博士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8-13
详情如下: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7.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8-12
国控水站人员出入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要求办理。(四)监督检查。1. 监测处负责组织监测中心配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国控水站运维情况的监督检查。2....运维单位和责任区县局分别于每日12时前完成各站点前日所有实时监测数据审核,国控水站数据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复核,市控水站数据报监测中心复核。
请各负责监测的区县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起组织开展监测,并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监测数据报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汇总审核后于当月22日前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8-12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启动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多通道采样器,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