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7-12-06
统筹安排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实施进度。地方政府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十一五”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3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23.5万吨。 加快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