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1-0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后,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出让减排量的排污单位,应向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报告出让情况。...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应将其拟采取的削减措施、削减量、出让量和出让去向在排污许可证的“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中进行记录。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1-01-0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可以登录“天津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zxjc.sthj.tj.gov.cn:8888/pollutionmonitor-tj/index.do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1-06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第二十条 鼓励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1-06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排污单位应当纳入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一)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二)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但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的;(三)其他应当纳入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
来源:JIEI创新实验室2021-01-05
要求“纳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1-05
依据前款规定被吊销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第六十九条【现场执法检查内容】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实施执法检查。
来源:浙江人大2021-01-04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排污单位所属行业和污染控制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五年。本条例所称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是指国家规定名录中所列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2020-12-25
被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不得排放污染物。三、施行时间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排污许可证的变更、注销、撤销、遗失补办等情形不适用于本办法。排污单位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事项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12-22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应当根据排污单位所属行业和污染控制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17
第十七条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并公开,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许可证规定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0-12-16
2016 年 12 月, 原环境保护部颁布的 《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环水体 〔2016〕 186 号) 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实施。...发展阶段的 20 多年来, 排污许可制度发展缓慢, 1989 年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规定的 “ 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另行制定” 始终没有落实。
来源:昆明信息港2020-12-13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2-08
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发现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在媒体定期公开排污单位信息。
市(地)生态环境部门按相关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现场抽查登记企业是否存在降级情况,公开未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信息;同时对照用水、用电清单及日常环境监管企业名单和自主验收平台新增企业信息,再次查缺补漏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08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来源:浙江在线2020-12-08
(八)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四条,删去第二款中的“其中,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2-04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03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0-11-30
5 样品采集5.1监测项目依据排污单位适用的排放标准、被测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具体要求确定监测项目,应覆盖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因子。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20
第六条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并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及时公开年度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