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豪州市人民政府2022-03-04
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制度,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4
以斗门区为重点,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提升废旧农膜、秸秆、农药包装物废弃物等回收利用水平,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建设一批绿色农产品标准市级“菜篮子”基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3
加快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支持乡镇建设废旧农膜、化肥与农药包装、灌溉器材、农机具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2
到2025年,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对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农艺调控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01
回收的农膜根据废旧农膜的材质和再利用价值确定回收利用方式,对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使用者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不可再利用的残膜,进行无害化处理。...3.落实产生者主体责任,促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严控市场准入制度,减少废旧农膜产生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8
到2025年,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强化畜禽养殖类污染防治。...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扎实推进农药化肥使用减量,2020年农药、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8.5%、11.8%;扎实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
“十三五”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与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和精准施药配套技术;进一步扩大生物农药的使用范围,以逐步替代化学农药的使用;推进地膜使用标准化减量化,推广和扩大可降解农膜的使用;鼓励农膜生产企业开发更多种类的功能性可降解农膜;对废旧农膜应加强资源化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02-25
支持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全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建成16个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4
贯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落实农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回收主体责任,在农业县市区推广“村收集、镇集中、县回收”的回收体系,加快全市建立废旧农膜分类回收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回收率,推动废旧农膜进入农村生活垃圾回收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3
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积极开展废旧农膜捡拾回收机械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优化加厚地膜循环回收利用机制,推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4.农业资源回收利用。...3.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地膜覆盖技术示范效用评价,推进地膜使用减量化,推广符合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标准的地膜,合理使用可降解地膜。
有效推动畜禽粪污、秸秆、废旧农膜、尾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5%以上。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02-23
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5年,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乡镇(街道)达到500个以上,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1
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将湟源县作为试点打造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县,推广全膜覆盖栽培技术及加厚地膜的应用,构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7
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有效推进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1.76%。...以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为引导,强化粪污收运还田体系建设,因地制宜选择粪污肥料化、燃料化、基质化等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形成“养殖—有机(生物)肥—种植—养殖”的生产方式,提高秸秆、尾菜、粪便和废旧农膜的处理利用率
来源:四川省政府门户网站2022-02-17
大力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在全省布局建设62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在16个县(市、区)实施地膜回收行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6
34.推动废旧农膜利用技术创新。积极引导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加强再利用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和引进推广废旧农膜再生加工技术,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产品附加值。35.保障农药包装废弃物安全处置。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02-16
来源:发改委202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