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9
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全面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资产收益分红等赈济新模式。实施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48.兜牢民生底线。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9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时序进度:2022年10月底前137.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完善政策维护大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2-06-09
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后期管护,将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的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在15%的基础上提高至20%。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2022-06-09
143.在全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实施2个以上,今后逐年增加。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06-08
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38.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2022-06-08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2022-06-08
实施农田水利、农村公路、人居环境整治等政府购买工程项目建设,推广以工代赈,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乡村车间和手工作坊带动就业。50.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06-08
来源:雅安市人民政府2022-06-08
拓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二十八)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督促指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2-06-08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2022-06-07
积极促进我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拓展就业,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优先安排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吸纳脱贫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就业渠道。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2-06-07
省内重大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工业园区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18.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06-07
133.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支持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林业、农村供水等工程项目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建设。(三十二)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2-06-07
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实施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做好生活物质保供稳价工作。
来源: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