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9-04
完善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染源基础信息库和智慧化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三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快推进地方环境立法。根据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积极推动有关立法项目工作进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28
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基础,以电流监控、工况监控、排污口视频监控等为补充的在线监控体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网2020-08-27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加强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2020-08-19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19
来源:海美侬环评2020-08-15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5号)http://xxgk.sdein.gov.cn/zfwj/lhf/202001/t20200123_2511418.html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合肥市环境局2020-08-14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9月底前完成vocs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及视频系统安装联网。强化监督执法,统筹做好监督和帮扶,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五是加强o污染应急调控。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14
5.4锅炉安装、运行维护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按有关法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hj 75、db41/t 1327、db41/t 1344等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12
5.1.8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及管理按hj75、hj 76、《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国家和本市规定执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一氧化碳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8-11
完善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染源基础信息库和智慧化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三、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来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08-06
3、本工程焚烧烟气处理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线监控中心联网。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0-07-31
持续深化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31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相关主要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在0.1倍以下,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五)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首次发现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六)污染源自动监控日均值数据超标倍数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24
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强化无组织排放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电力部门电量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厂区环境无组织排放监控、环境空气质量微站和热点网格等数据,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24
持续完善自动监控平台管理功能和“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处理”的电子督办机制,进一步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值守和现场巡查,严厉打击虚假标记、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行为。(四)健全信访投诉工作机制。
来源:新乡日报2020-07-20
随着大气治理持续深入,企业排放在三大污染源中占比逐渐加重。为此,新乡市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新乡市此项工作已累计投入2亿元,共计安装1492套企业在线监控设备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7-17
参考文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8号) 《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环办51号) 《环境监察办法》(部令第21号)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17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开展废气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用电等关键参数智能监管。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建成2套黑烟抓拍系统并投入运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14
一、目的为加强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5.1.4医疗机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