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12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和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报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11
市县财政要加大补贴力度,保障清洁取暖设备“买的起”、“用得上”,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将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政策扩大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电供暖用户,保障双替代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大环保理念和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
来源:通辽日报2020-03-09
第十八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06
调整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使用,强化散煤替代。
来源:咸阳日报2020-03-04
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和工业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并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2-26
第二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2-21
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污染防治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依法划定并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煤区的范围。禁燃区、禁煤区的划定应当考虑当地居民的生活需要。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21
第二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规定实施步骤,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来源:临汾新闻网2020-01-20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可以在禁燃区内划定禁煤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和禁煤区范围。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2020-01-18
三是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控工作,16个城市建成区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大了对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宣传、检查力度。四是有序推进632个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14
第二十三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09
各县市区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对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清洁取暖资金投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30
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方,要应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区县要加大清洁取暖资金投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9. 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25
第十六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范围。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20
日前,厦门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详情如下:为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16
来源:运城晚报2019-12-13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来源:临港区宣传文化办2019-12-09
(二)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拟定临港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2019-12-05
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洁净型煤监管,加大洁净型煤抽检频次,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行为,确保洁净型煤质量符合要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04
各县市区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包括社区、村庄),应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包括散煤、未经加工的生物质燃料等),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