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2023-02-21
国家明确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时,按时段申报电量和电价,各时段电价申报相同价格。结算时,按照不分时段的原则进行结算。
来源:享能汇2023-02-13
1.日前市场主体月度平均综合电价指用户侧日前统一结算电价按市场主体对应时段日前申报电量占比加权平均的计算值。
来源:新疆发改委2023-02-10
发电企业各时段最大申报电量=交易单元对应的装机容量×(交易周期内自然月各时段对应的小时数)·k-该月各时段已成交合同-各时段申报成功但未出清电量,其中光伏发电企业仅在7:00-22:00之间折算各时段对应的小时数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3-01-28
试运行期间,市场主体仅需申报电量电价,无需申报交易曲线,申报价格为综合电价,包含电能量价格,绿色环境权益价格等,综合电价减去保障性收购价格的差值为环境溢价。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3-01-12
一般由发电企业申报电量、电价等,电力大用户、售电公司确认。季度确认交易的成交结果按照各自然月电量平均分解至每日的所有时段,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自主形成典型日分时(24小时)曲线、电价。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3-01-10
电网企业参与场内集中交易后,申报电量未成交缺口部分按市场化机组剩余容量等比例分摊,价格按市场同类型交易加权平均价格执行。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01-06
集中竞价(撮合)交易可分段申报电量、电价,申报截止前以最后一次的有效申报作为最终申报。...(二)集中竞价(撮合)交易:交易申报截止时间前,市场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电价等信息,并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通过后,按照高低匹配、边际电价规则进行交易出清。
来源:新疆能监办2023-01-05
来源: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2023-01-05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3-01-03
电力用户、燃煤发电企业2023年用电量、发电量确实无法达到上述比例要求时,可按照市场主体申报电量成交,但后续不再参加其他交易周期的增量电量交易。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2-12-21
对于发电企业因恶意申报电量、电价产生的超额偏差收益,原则上需进行回收。3.批发交易用户偏差结算价格批发用户交易单元偏差电量根据偏差率不同,设置不同用电偏差结算价格系数。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12-20
来源:广西工信厅2022-12-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2022-12-14
来源:享能汇2022-12-12
卖方或买方按照要求在交易平台上申报电量和价格等信息,另一方确认后生效。最小申报电量为10兆瓦时。在此基础上,以基本单位电量 (1兆瓦时)的整数倍增加。申报电量分解到分时的最小颗粒度为0.001兆瓦时。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12-08
(四)若发电企业总申报电量不足代理购电竞价电量,已申报电量全部中标并按当次最高申报价格结算,不足部分电量按剩余发电容量比例分摊至各统调发电企业,原则上按照当次最低报价结算。...第四章电力批发交易和第五章电力零售交易,主要规定了各类交易品种的交易时序、申报电量确定、交易出清、安全校核等交易执行方式。
来源:浙江发展改革委2022-12-08
(四)若发电企业总申报电量不足代理购电竞价电量,已申报电量全部中标并按当次最高申报价格结算,不足部分电量按剩余发电容量比例分摊至各统调发电企业,原则上按照当次最低报价结算。...(二)集中竞价交易是指市场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电价,电力交易机构进行市场出清,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确定最终的成交对象、成交电量与成交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