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环境2021-04-30
首先,我向大家通报今年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今年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以及我省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工作情况。
来源:长城网2021-04-30
4月2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2021年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衡水人大2021-04-26
市人民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产业结构,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不同类别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程度,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来源: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21-04-15
第十二条 【零排放区域】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零排放区域。进入零排放区域的机动车须使用电动或氢燃料等零排放技术。
来源:甘肃人大网2021-04-01
第三章 预防和保护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1-03-31
目前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气象等部门实现了协同联动,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质量监测等数据有效集成和互联互享,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更客观,对发展趋势的预测更准确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1-03-31
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协同跟踪监测与评价。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3-26
根据农业污染源类型分布、地理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按照土壤、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
来源: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1-03-20
加强农产品主产区土壤、农产品日常监测、协同监测,对农产品产地和修复后的污染地块每3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保障农用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示范建设。
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废弃矿山及尾矿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重点区域土壤调查评估,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风险,为建立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提供基础数据,提升土壤环境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03-16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明确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二)严格供地管理。
来源:中国山东网2021-03-12
为科学、全面反映山东省生态环境环境质量状况,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撑,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了对山东省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和补充完善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21-03-01
至于更加严格的程度,取决于流域和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还可以针对大流域的跨省支流,规定严于干流标准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雄安发布2021-03-01
第四十条 白洋淀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建立土壤污染协同防治机制,严守土壤环境安全底线。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2-22
试点单位因自身原因需终止现有危险废物试点项目时,应当依法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对未处理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并按照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等工作。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1-02-19
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加强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来源:新时报2021-02-03
建立“在线监控,追踪溯源,立即整改”快速反应闭环机制,打造“国标站+微站”的全域监控系统,利用81个水质监测“哨兵”,实时监控济南市水环境质量状况。
来源:河源日报2021-02-02
根据通报,2020年1月至12月,河源市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第九。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来源:山东省宣教中心2021-01-29
2021年1月2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生态保护处处长王清和执法局副局长张洪新,发布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1-29
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公开下列信息:(一)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河湖断面达标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