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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的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7

      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被处以环境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环境行政处罚的信息;在行政处罚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环境行政处罚的信息

      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应当处罚几次?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10-26

      (关于“同一违法行为”的问题,具体可参考《环境行政处罚十段诀4.0》)

      来源:山东环境2021-10-15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来源:裁判文书网2021-10-15

      本案中,区环境局适用法律效力等级更高的水污染防治法对某卫生保健中心实施行政处罚,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10-14

      具体可参照《环境处罚十段诀4.0》之在线监控数据是否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据的解读。二为如何理解《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第五条关于“查处分离”的规定。...由此可引申出在线监测数据是否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据的问题。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10-13

      实行“轻微违法行为 不(免)予行政处罚” 严格遵循《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的规定,对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初次违法企业,从轻、减轻处罚;对8类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清单管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的

      河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2

      一、准确把握免予处罚适用范围《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豫环文〔2020〕177号)明确了8项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

      河南: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1

      一、准确把握免予处罚适用范围《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豫环文〔2020〕177号)明确了8项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mark>环境行政处罚</mark>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09

      全文如下:藏环发〔2021〕77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各地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和监督,结合我区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重庆对15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可免罚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1-10-08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部门和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可按照程序在本地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对法定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进一步予以细化,并按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30

      第十条 正面清单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于15日内移出正面清单:(一)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二)逾期拒不完成限期改正要求的;(三)拒不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四)相关责任人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

      全文实录丨中共中央宣传部就“践行两山理论 建设美丽中国”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9-30

      在这当中,我们更是让企业自觉认识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环境行政处罚不是我们的目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允许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违法生产,这是对环境守法企业的不公平。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9-23

      被告辩称被告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答辩称,1.对原告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2.原告虽不是污水处理厂产权人,但作为承包运营单位,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原告以镇政府投资不到位为由主张免责,理由不成立;3.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22

      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第十三条 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一)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三)发生生态环境损害的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18

      第五条(编制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和掌握的环境风险隐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环境犯罪等信息,综合开展企事业单位正面清单评定工作。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09-18

      2021年7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及《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有关规定,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9-17

      全文如下:为进一步做好我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作,我厅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中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标准制定工作,在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09-16

      原审法院认为,应受环境行政处罚的行为,必须包括行为违法和主观上有过错两个条件;其中,主观上有过错,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来源:法岸律师环境2021-09-09

      三、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施行)》作出涉案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期限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09

      日常正面清单纳入条件】纳入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二)守法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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