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2-18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情如下: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2-18
项目浙江省批复两个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文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批复了2个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文件,包括浙江红石梁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热电联产综合升级改造项目、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02-1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围绕企业复工复产的迫切需求,针对我省企业复工过程中污水处理设施开机启动可能存在的问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02-17
日前,为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意见》,对于应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措施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2-17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批复了2个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文件,包括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浙江红石梁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热电联产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0-02-17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2月12日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20-02-14
截至2月11日,已编制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急监测信息12期、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日报信息8期,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湖南省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加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4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2月13日...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意见。
来源:塑料机械网2020-02-13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
来源:康达律师事务所2020-02-13
2020年2月4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各环节工作要求的通知》,从疫情医疗废物的收集与暂存、转运、处置等三个环节规范了相应的环境管理要求。
来源:法绿视界2020-02-13
关于加强废弃口罩管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5)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管理的紧急通知》;(6)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2-09
附件: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名单(第四批)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协调小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代章)2020年1月13日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名单(第四批)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0-02-08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2019年第三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抽查结果公示,详情如下:浙江省2019年第三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抽查结果公示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国网2020-02-07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确保百姓生活生产环境安全、民生有保障,是当前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上,《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排查和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特别是疫情重点监控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的全面排查。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02-05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也是主战场、主阵地之一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各环节工作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细化规范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各环节工作
来源:浙江在线2020-02-05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各环节工作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细化规范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
来源:浙江新闻2020-02-04
当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负荷率超过80%时,各地应做好启动应急处置设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各地要确定一家疫情医疗废物首选应急处置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23
如相关发电企业和公众对数据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或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联系,相关发电企业具体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无意见书面反馈须上传至浙江省火电行业环保电价智能评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