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6-09
禁止工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废水、污水;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6-05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江西环境2020-06-01
坚决杜绝通过偷排偷放、非法填埋以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五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5-29
5、是否存在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利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6、剩余污泥的处理及排放去向是否符合要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25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擅自拆除或者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四)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五)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未及时查处的;(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来源:中国张掖网2020-05-25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贮存、装卸、使用物料过程的点源和面源中排放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污染物的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和以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5-20
各运营机构按照“一点一诺”的原则,在每个监控站房以书面形式主动公开承诺不协助排污单位造假,兼具生产(销售)能力的不向临汾市销售有修改、伪造监测数据功能的自动监控设备,如违背承诺自行退出临汾环保市场,切实规范第三方运营市场
来源:湖州生态环境2020-05-18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2020-05-15
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地区,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5-14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13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05-09
3、《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渗坑排放污水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金杜律师事务所2020-05-06
其中,“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主要涉及排放大气、水污染物,未明确涉及排放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20-04-30
同时,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大量环境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企业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铤而走险,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污,甚至篡改或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4-20
第二十七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限期达标规划的;(三)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任务的;(四)应当依法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未暂停审批的;(五)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20
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对违法排放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利用疫情防控特殊时段,违法排放污染物被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偷放,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7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的;(二)承担大气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没有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信息录入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的;(三)在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事件处置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四)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6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包庇的;(二)对超标、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监测活动的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4-16
仪器设备应具备防止修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功能,设备内不能暗藏或故意留有任何能远程登录任意修改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的程序。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及性能指标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适应性检测。...(一)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认定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的;(二)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更换监测设备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