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环境2023-12-06
启示意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整合了相关部门生态保护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加大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保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谢某某等4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分别处罚款0.96万元,并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