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11-08
《通知》明确提出,企业排污许可、环境绩效分级、生态环境信用、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环境行政处罚及整改等信息作为金融机构审批贷款的重要依据。
来源:陕西生态环境2021-11-04
03 查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参照《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乾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处罚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来源:山东环境2021-11-03
延伸阅读:以案说法 | 山东省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一批)以案说法 | 山东省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二批)...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11-03
推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法规、规章,推动出台《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完善《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03
按当次罚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低1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移送公安机关的,按照该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上限金额的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不予处罚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01
来源:山东环境2021-10-28
延伸阅读:以案说法 | 山东省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一批) - 北极星大气网 (bjx.com.cn)...鉴于该企业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经集体研究,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决定对该企业从轻处罚,处罚款46.9988万元。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7
其他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属于涉及轻微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第九条 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涉及轻微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被处以环境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环境行政处罚的信息;在行政处罚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环境行政处罚的信息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10-26
(关于“同一违法行为”的问题,具体可参考《环境行政处罚十段诀4.0》)
来源:山东环境2021-10-15
来源:裁判文书网2021-10-15
本案中,区环境局适用法律效力等级更高的水污染防治法对某卫生保健中心实施行政处罚,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10-14
具体可参照《环境处罚十段诀4.0》之在线监控数据是否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据的解读。二为如何理解《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第五条关于“查处分离”的规定。...由此可引申出在线监测数据是否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据的问题。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10-13
实行“轻微违法行为 不(免)予行政处罚” 严格遵循《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的规定,对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初次违法企业,从轻、减轻处罚;对8类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清单管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2
一、准确把握免予处罚适用范围《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豫环文〔2020〕177号)明确了8项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09
全文如下:藏环发〔2021〕77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各地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和监督,结合我区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1-10-08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部门和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可按照程序在本地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对法定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进一步予以细化,并按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30
第十条 正面清单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于15日内移出正面清单:(一)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二)逾期拒不完成限期改正要求的;(三)拒不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四)相关责任人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