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01-26
水泥、墙材等行业在原料选择中,应综合利用粉煤灰、炉渣、江河湖淤泥、建筑垃圾、选矿废渣(粉末)、地铁砂、脱硫(磷)石膏等废弃资源,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
来源:兴城市人民政府2024-01-26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四、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开展选矿、建材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扬尘污染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生产等环节扬尘污染实施深度治理。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2024-01-26
推动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4-01-25
组织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废气废液废渣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运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建筑垃圾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料,大力推动水泥、砖瓦企业原料替代,减少碳酸盐原料的使用比例,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品。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2024-01-25
来源:中项网2024-01-24
进行疏挖,将危险废渣及泥饼转运至有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实现快速清理废渣、及时消除环境风险的目的,对1#、2#、3#堆场历史遗留危险废渣清理后的场地约10198.8㎡实施生态恢复工程。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1-23
聚酯装置汽提塔尾气、bdo装置顺酐制bdo工段混合废气及氢气弛放气、己二酸装置工艺废气、水洗后甲醇中间罐区废气、全厂罐区及装卸区油气回收气及环氧丙烷装置废液、ppl装置废液、ptmeg装置废液、丙烷脱氢装置废渣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2024-01-23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1-22
通过提高熟料中非碳酸盐废渣资源替代比重,以及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废物掺加比例,推动原料替代;通过协同处置含热值固体废弃物等替代煤炭,鼓励独立热源烘干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推进燃料替代。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4-01-19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规定。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1-18
依托福泉、瓮安 2 个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开阳、大龙、钟山、兴义等 9 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协同布局冶炼废渣回收等经济附加值较高的产业,区域共治,强化产业间的资源耦合、原料互补、生态链接,推动大宗固体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利用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2024-01-18
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余气、余热、余压用作二次能源或再资源化,提高资源、能源在企业内部的利用水平。
来源:松原市人民政府2024-01-16
推动建筑材料产业绿色发展,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重点发展水泥复合多功能保温墙体、功能性水泥部品构件以及轻质混凝土等节能型水泥基材料,综合利用废渣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骨料应用技术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01-15
推动水泥企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在保障产品质量前提下,提高含钙、镁废渣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全面降低水泥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提高矿渣、粉煤灰工业废物掺加比例,降低熟料系数。
来源:白城市人民政府2024-01-12
加强原料、燃料替代,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推动衍生燃料、有热值固废垃圾替代燃煤,提升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城市污泥、生活垃圾能力。
来源: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01-12
推广高效烧成窑炉优化控制、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低阻旋风预热器、浮法玻璃一窑多线等节能降碳技术及装备;6、提高原燃料替代比例,推广鼓励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水泥行业的应用,增加矿渣、钢渣、粉煤灰等工业废渣掺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