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6-01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北京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北京国检局...(责任单位:北京海关、市政府口岸办、市商务委、北京国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园林绿化局)(二十二)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