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30
(1)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每年完成4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实施生态循环农业项目、重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耕地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到2023年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以上。(2)实施畜禽粪污治理工程。
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到位、河水流动性差等影响,部分地区农村河道污染物累积,存在不同程度的黑臭问题。...团结河口、长江口等重点海域,实施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行动方案,开展截污纳管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等工程,在河口区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净化和生态扩容工程,强化沿海城镇径流面源污染控制,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11-25
在今年3月,两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点)》中也提出一区一策,指导各地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1-24
深入推进实施湖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不断巩固湖泊环境污染治理成果。
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1-11-23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①“防”,即通过合理空间布局管控、土壤环境准入等措施,预防土壤污染产生;②“控”,即通过企业生产过程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提标改造升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1-23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监督指导试点,划分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工作,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1-22
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系统治理技术路径,因河制宜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全面推进河道整治、沿河违建拆除、污水直排工业企业治理、畜禽养殖场退养、雨污混接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2
整合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海洋环境保护、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各类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数据,推进和完善生态环境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工作。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清单,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第八章 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11-17
编制四川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识别农村面源优先治理区域,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四川盆地、安宁河谷、黄河流域等开展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试点工程。...支持减污降碳、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第三方治理示范,鼓励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鼓励技术河长制。加快推动环境信用建设。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1-11-16
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
来源:中国生态环境标准2021-11-15
2018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8〕1542号)——为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修复长江生态环境...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内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15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1-11-11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着力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快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整县制粪肥还田和粪肥检测能力建设。...这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治本之策,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对“十四五”时期“4+1”工程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作了安排。
来源:新华社2021-11-08
加强中游水土流失治理,开展汾渭平原、河套灌区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修复,强化黄河河口综合治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11-08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