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伪造监测数据”相关结果142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28

      制定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偷排漏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染物等性质恶劣、行为隐蔽、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实的

      来源:法治日报2020-08-19

      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还要求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8-17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十九条 本市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环境保护》2020-08-10

      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0-08-07

      设置了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1张裁量表;按照《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设置了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1张裁量表;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设置了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5

      、机动车排放检验、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等的环境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的;(二)从事环境监测服务的机构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山西|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4

      环监测〔2018〕45号)要求,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抽查的比例,对有关投诉举报案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征询《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贵州生态环境厅2020-07-24

      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第七条 监测单位及人员对相关利益方不当干预监测活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必要时采取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等方式如实、完整记录,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来源:伯益说2020-07-20

      3、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具有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等情形之一,分别构成独立违法行为的

      来源:中国纸业网2020-07-12

      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2020-07-07

      三、处理情况及相关要求针对阜新景澄公司存在的上述伪造监测数据的问题,省厅已将相关情况移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阜新景澄公司存在未经检验检测以及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情况,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判定办法》)相关规定,认定其存在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7月1日起这些水处理新政、标准开始施行!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7-03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实务2020-06-28

      丙环保局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了利用雨水口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0-06-24

      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24

      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作为,加大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第二十条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共谋,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6-24

      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四)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五)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山东环境2020-06-18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执法发布2020-06-17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06-16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民乐新闻2020-06-12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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