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11-28
第二十一条 鼓励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开放,开放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视作对外运营充电基础设施。...第十一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对个人、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
来源:上海人大2023-11-27
第三十一条(大型活动绿色转型)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大型活动的绿色低碳标准,推进活动举办全程节能降耗减排。...第十一条(双控管理制度)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能源消耗、建设用地、用水等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并逐步推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
来源: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3-11-2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11-27
近日,abb在第三十一届上海国际电力设备及技术展览会(ep国际电力展)上,重点展示了abb电气服务通过创新、绿色的数字技术和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组合,提升电气资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节能降耗并提升运营效率
来源:浙江人大2023-11-27
(第三十一条至第四十条)(四)关于低碳生活。一是推进低碳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并给予政策激励。...(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五)关于科技支撑。草案聚焦把牢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有力度、全方位激发创新活力。
来源:迈贝特2023-11-27
十一年来,迈贝特始终注重创新研发,与院校、科研机构长期合作,拥有超50人的专业技术团队,建立实验室中心,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强大的研发能力驱动技术升级,赋能全球用户,构建行业发展新景象。
来源:浙江省人大2023-11-27
第四章 绿色生产第三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绿色低碳转型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褒扬激励。
第七十一条 环境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记录环境监理日志、建立环境监理档案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一条 设区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向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电网头条2023-11-27
“以前烧煤,做好密封也就十一二度。现在‘煤改电’,屋里怎么都能上20度,可暖和喽!”说起“煤改电”,刘书记连连点赞,笑得合不拢嘴。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23-11-27
(二十一)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更便利地使用票据进行融资,强化对民营企业使用票据的保护,对票据持续逾期的失信企业,限制其开展票据业务,更好防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十一)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稳步拓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等创新业务试点,提升私募基金、证券服务机构等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性。
来源:孝感消防2023-11-27
第十一条供电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电动车充电桩配电线路的维修和养护职责。第十二条鼓励充电设施所有权人为充电设施设备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3-11-27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级有关部门)(二十一)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市级有关部门)二、支持民间投资多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十一)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11-27
11月23日,大唐发电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呼铝电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等4个新能源项目的议案》。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2023-11-27
推进“十一税合一”申报,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全面推进纳税缴费“网上办”,实现95%以上税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个人高频税费事项100%“掌上办”。
来源:南阳市城市管理局2023-11-27
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生活垃圾处理费。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3-11-27
、评标专家抽取评审专家抽取规则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灵仙,方忠毅,梁天兵(采购人代表),江炳辉,黄敏七、开标情况标项1八、资格审查情况标项1九、符合性审查情况标项1十、技术评分明细表十一
2、其他事项:无十一、 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崔梁琦联系电话:0573-86117857传真:/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政务服务中心南楼2、采购人名称: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