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09
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在鄱阳湖、修河等通行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全面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煤炭、矿石封闭储存。
来源:国家电网杂志2017-09-29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指出,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港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来源:电网头条APP2017-09-25
为此浙江省积极开展绿色交通试点省和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加快绿色港口创建,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大力推进港口码头和水上服务区岸电建设,将靠港船舶使用岸电作为船舶减排的重要替代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22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一律达到相应污染排放标准。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完善船舶污染物报告、接收制度。(六)加强水环境治理1.制定实施水质达标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20
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按要求使用低硫燃油。2017年开始,港口区域靠岸停泊的船舶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内河及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
来源:舟山网2017-09-07
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去年嵊泗、六横、定海、衢山、金塘5个港区在全省率先实行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到今年9月1日船舶排放控制区已覆盖舟山所有港口。推广岸电清洁能源应用,已建成常石集团等16个岸电类项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7
严格落实《广东省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意见》的相关措施,其中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排放控制区内核心港口靠岸停泊应使用含硫量0.5%的燃油;内河和江海直达、江海联运船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8-09
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推进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提高岸电供应与使用能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全面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煤炭、矿石封闭储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8-02
严格落实《广东省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意见》,排放控制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按要求使用低硫燃油,其中2017年核心港口区域靠岸停泊的船舶应使用硫含量0.5%的燃油,内河及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7
深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积极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协作、机动车异地同管、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高污染天气协同应急等重点工作。...推进上海港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深化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推进汽车维修行业、餐饮油烟等社会生活源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14
积极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的实施工作,优化船舶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推广内河水域船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加强船舶油品和污染排放的监管。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7-12
1.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在长三角水域涉及浙江的海域和内河水域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7-05
强化陆上交通移动源污染防治、船舶排放控制,制定严格的运输工具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单位运输周转量 co2排放降低要求。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7-04
推进《长三角水域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2019年起,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使用硫含量5000mg/kg的燃油。
来源:中国人大网2017-07-04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的国际航线船舶排放压载水的,应当采用压载水处理装置或者采取其他等效措施,对压载水进行灭活等处理。禁止排放不符合规定的船舶压载水。...第五节船舶水污染防治第五十九条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03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排放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落实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船舶排放监测和联合监管,加快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升级。
来源:中国人大网2017-06-28
三十三、将第五十二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的国际航线船舶排放压载水的,应当采用压载水处理装置或者采取其他等效措施,对压载水进行灭活等处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6-2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6-22
严格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优化船舶能源消费结构。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6-16
推进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严格禁止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油船进入长江干线等水域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