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9-03
开展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要采取综合措施,对城市建成区逐条街道(巷)开展排查整治,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各类制造、运输、使用散煤经营户,加大对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整治力度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近日,黄骅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详情如下:黄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为不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9-02
参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邯政规〔2020〕9号),7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或无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或无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8-19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除集中供热和重点企业原料用煤外,禁止储存、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16
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较2012年扩大近5倍,火电行业17座煤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整治燃煤锅炉516台;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155个;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
来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08-12
年,“2+26”城市积极推进农村“电代煤”和“气代煤”工作,全年共完成“电代煤” “气代煤”(散煤“双代”)超过470×104户,削减散煤超过1 000×104 t,在京津保廊建成近万平方公里的“散煤禁燃区
来源:石家庄日报2021-08-11
”划定范围,并建立“禁燃区”专项台账。...在销售环节,从严管控散煤经营网点,“禁燃区”内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对原有散煤经营网点已不开展煤炭经营业务的,抄告行政审批部门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来源:广州人大2021-08-08
第二十四条本市行政区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来源:滦南县人民政府2021-07-23
》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燃区范围:除未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村庄外的县城建成区内的所有区域。...对违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滦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7月19日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7-20
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环节监管,“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加强散煤质量抽检,散煤销售网点和燃煤使用单位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7-13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依法划定并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入产业功能区或者其他指定区域。
来源:盘锦发布2021-06-27
第二十一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生产、销售、储存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6-24
完善清洁燃料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络,建设“散煤禁燃区”。在长春市、吉林市地区开展散煤整治试点,推广清洁煤、生物质颗粒、天然气等燃料替代散煤,推广新型炉具,农村地区推广使用秸秆炉具。扬尘污染治理工程。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6-18
详情点击东莞市征求意见:沙角电厂群逐步关停全部5台燃煤机组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意见的公告,其中指出,沙角电厂群应按省、市要求逐步关停全部5台燃煤机组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6-17
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进一步扩大禁燃区范围。严格实施行业规范和锅炉的环保、能耗等标准,进一步加大落后燃煤小热电、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6-17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06-1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6-16
东莞市征求意见:沙角电厂群逐步关停全部5台燃煤机组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意见的公告,其中指出,沙角电厂群应按省、市要求逐步关停全部5台燃煤机组。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6-15
号),全面实施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2018年,我市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府〔2018〕119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1-06-15
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意见的公告2018年,我市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府〔2018〕119号),全面实施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