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6-01-07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强势来袭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水利、农业等部门抓紧指导督促本地区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来源:济南日报2016-01-06
整治黑臭水体山东提出,各设市城市要限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12-28
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单、责任人及消除期限。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开展排污口调查,设置排污口标识。建立街道(乡镇)巡查员队伍,定期巡查排污口和河道两侧垃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12-25
一、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前,市城区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到2016年底前,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所有地表水体(明渠、巷沟、湖泊等)水质量达到地表水ⅳ类以上,其中柳叶湖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消灭ⅴ类和劣
来源:信达证券2015-12-22
水十条的正式发布,明确了黑臭水体治理领域的具体规划: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
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12-10
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披露,甘肃日前通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第三季度建设运行情况及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截至第三季度,全省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它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88座,污水处理能力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12-01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建立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河道无违建违占
来源:东南网2015-11-05
10月30日,《福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初步工作方案》上报至福州市市委,拟在十三五期间消灭黑臭水体。决心不可谓不大。人们还记得,8月的台风苏迪罗、516强降水,让福州饱受内涝困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10-28
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来源:天津政务网2015-10-27
四是完成水体排查,公布建成区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来源:E202015-10-26
天津:为了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正在全面开展水污染、水资源及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城市及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指南》规定,到2015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
来源:中国水网2015-1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部委日前联合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201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
来源:水世界网2015-10-19
来源:E20水网固废网2015-10-15
天津为了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正在全面开展水污染、水资源及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城市及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明确了时间表:201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来源:安信证券2015-09-23
根据《指南》,到2015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9-18
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9-13
延伸阅读:【权威解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1.3 工作目标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经商水利部、农业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部署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水利、农业等部门抓紧指导督促本地区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2015-09-11
来源:E202015-09-11
据《指南》规定,到2015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17
各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建立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