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政府采购网2021-06-28
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2021-06-22
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页);近三年,受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惩处或不良行为记录依法限制项目招标投标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06-18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活动,期限已届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06-17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1057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1-06-11
六、特别提醒为配合做好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有序开展招投标活动,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优先选择邮件形式办理投标登记和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21-06-10
诚实守信参与招投标活动,严格认真履约,坚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履行设备质量保证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实施全面质量管控,确保设备质量。切实提高售后服务水平。
来源: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1-05-29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单位在疫情期间如需到达项目所在地参与招投标事宜,外来人员应按葫芦岛本市关于疫情期间对外来人员隔离的相关要求,潜在投标单位应提前做好时间安排,避免影响招投标活动。
来源: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1-05-28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21-05-17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05-14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资竞争或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招投标活动。
来源:财政部2021-05-11
实践中,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等不同主体开发建设有各种电子招投标系统,而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身的安全性、保密性等,对于保障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至关重要。...四、推进电子采购,提高采购效率为贯彻“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要求,适应电子化采购趋势,修订稿增加了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具体包括:1.在总则中增加了鼓励利用数据电文形式和电子信息网络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规定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05-0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
来源:枣庄公共资源交易网2021-04-28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磋商文件注: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21-04-27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1-04-09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4) 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04-07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和现金流量表);3.3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04-06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4-02
在特别严重等级不良行为公告期内,水务建设市场招标人应当拒绝该市场主体参加政府投资(含ppp项目以及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项目,下同)的水务建设市场招投标、政府采购(含自行采购)活动;社会投资(ppp项目除外)的水务建设市场招投标活动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2021-03-31
3.6 不良行为处理: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