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2023-01-30
专栏6 危险废物处置重点工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程: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的问题。...加快推进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持续做好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探索建设废活性碳再生项目。鼓励油泥油脚、铝灰渣和二次铝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2023-01-30
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持续巩固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到2025年,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乡(镇)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八)提升建设运营管理治理水平。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01-30
(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我市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利用、处置逐步规范,有效打通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30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建立涉疫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平战”快速转换机制,提升涉疫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应急处置需求。
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2023-01-30
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和信息化追溯,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推进沿海港口码头船舶固体废物接收、转运及处置体系建设,实现船、港、城之间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2023-01-29
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实现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3-01-29
到2022年,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达23家,收集能力达12.83万吨/年,收集覆盖小微企业数达3947家,收集数量达6587.24吨,覆盖社会源单位3418家,收集数量达3975.71吨,基本实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29
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加强小微企业和工业园区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28
实现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鼓励协同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设施改造,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有效防控。...利用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开展申报登记,探索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匹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28
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在东营、潍坊、日照和聊城等市建设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5.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2023-01-19
严控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控制。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0%、96%以上。
来源:温州生态环境2023-01-19
(二)危险废物收集类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危险废物收集类经营单位。鼓励现有的小微危险废物收运单位与市内综合处置单位以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危险废物收运工作,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一)从规模分析目前,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82.17万吨/年,实际接收19.09万吨;hw08废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收集经营能力3.8万吨/年,实际收集1538.7吨;hw31废铅酸电池收集经营能力
来源: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01-19
(二)危险废物收集项目: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单位,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与市内利用处置单位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危险废物收运工作,优化危险废物管理服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18
来源:山东省政府2023-01-18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理布局危险废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理布局危险废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理布局危险废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18
第八条【信息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逐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第二十八条【经营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来源:盘锦市生态环境局2023-01-18
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企业、核技术应用单位和重点保护设施的监管,紧扣主责主业不放松。把隐患视为事故,坚持真改、改到位。完善多项体制机制建设。
(二)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体系4.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安全贮存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和贮存标准,全面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