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发改委2016-07-25
五、请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及时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上网电价核定、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手续,并严格审核,对项目投资主体及其出资人等主要信息,与备案文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2016-07-21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或单位,严格审查,依规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上网电价核定、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手续。不一致的,不予办理。...(三)出资各方2014-2015年省内已备案的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文件,同时对应提供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发电业务许可证、上网电价批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电费结算发票。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6-05-10
同时要求,国家能源局和各派出机构将按年度对火电机组进行考核和监管,对未能完成配额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将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配额要求,如果逾期仍未完成,将取消该发电企业的发电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