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2024-11-18
第十章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第三十四条环境保护总目标建筑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应确保不引起水、气和噪声的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来源:新华社2024-11-11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条 本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从事能源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遵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防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