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2015-10-14
随着五个地级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相继投入运营和《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安全处置体系。
来源:嘉兴在线2015-06-19
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尚无集中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应当在1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期间
来源:能源与节能2014-09-26
在2003年sars疫情之后,国家制订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在全国布点规划建设了300多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至今已大部分投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