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3
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等规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列入2018年度太原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查力度。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巡查和抽查力度。全面推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
来源:电联新媒2018-03-23
非营利性的电力交易中心在运营上是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市场规则提供交易服务,使得交易流程规范、运作透明、功能完善,更加便于社会监督,使得电网企业获得的利益更加正当化,交易更加透明化,市场竞争更加有效化。
来源:中国环境电子报2018-03-23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社会监督。推进环保数据向公众公开,鼓励同行业及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和被监督的良好氛围。
来源:环保部2018-03-22
及时向社会通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全文公开各地自查上报的全国近2400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全国所有企业在同一平台上申请排污许可证,所有核发部门在同一平台系统审核排污许可证,并专门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子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排污单位的申请信息、环保部门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2
继续坚持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常态化机制,营造地条钢无处立足的社会环境。五、保障措施(一)落实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加强社会监督,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三)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钢铁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来源:中电新闻网2018-03-22
第一,发起户用光伏市场自律公约的签署工作,强化户用光伏相关企业和从业者的自律行为、引导企业自觉抵制过度营销,提供虚假服务和劣质产品的失信行为,对自愿签署加入公约并愿意接受社会监督的企业予以公示。
环境保护部在一报、一网、两微(中国环境报、环保部官网、环保部微博和微信)主动公开专项行动督查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填表说明1、一省一表,以excel电子表格的方式填写。...(三)强化社会监督,做好信息公开各地专项行动组织机构成立后,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在地方主要报纸或官方网站上设立绿盾
努力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共治格局;要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做好空气重污染期间健康防护;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1
各级环保部门要将审批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上依法公开,以便申请单位及时了解审批进度;同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积极引导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华能》2018-03-20
中央环保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目前国家督省体制机制已经基本健全,紧盯地方党委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肃严厉追责问责,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9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着力提升全社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加强监督考核,将垃圾分类纳入行政绩效考核和生态文明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6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程序第四条 年度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统一考核内容与方法,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列入2018年南宁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责任部门:产业办;配合部门:各直属分局,各县(市)环保局)(十)加强社会监督1.推进信息公开(1)定期公布全市及各区县(市)土壤环境状况。土壤污染涉重行业企业名单和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国家、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四)积极营造社会监督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环境电子报2018-03-16
环保部门定期对废弃物焚烧企业飞灰管理进行审核、监测,每年定期将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因地制宜确定飞灰处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