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10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规划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宣传引导,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第十条 省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商务、农业农村、民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编制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与同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