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5-27
以县为单位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建成后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恶劣影响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2019-05-27
东北能源监管局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一是通过解释说明,澄清事实,使当事人消除了误解;二是通过协调督促,加快电能质量问题的解决,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三是通过监管约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7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水源地水质退化的地区视情况实施通报、约谈、限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任免的重要依据,倒逼责任落实。
对任务落实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且整治不力的区县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对工作慢作为、不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区县和部门,限期整改,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三)加大资金投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5-27
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考核不合格的镇街(园区),由市政府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按季通报年度任务推进情况,对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实行提醒、约谈。(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对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水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或者不升反降区县(含高新区)实施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对重点工作推动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实施约谈、限批等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问责。(四)强化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污染来源解析,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5-27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9-05-27
对于投资贡献大和建设转型发展项目多的盟市,下一年度优先安排重大项目前期费和相关重大项目支持资金,并优先保障建设用地、用水、用电和节能环保指标;对于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落后的盟市,将实施约谈、通报等惩戒措施。
来源:上海环境2019-05-24
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对负有责任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于问题集中的保护区,市级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进行重点督办和公开约谈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5-2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3
对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未能完成终期生态环境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地区,督促其限期整改,并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
来源:中国环境报电子报2019-05-23
一个年度内辖区有3个及以上镇街(镇街个数小于10个的县市区为两个及以上)被约谈的县市区,提请市政府约谈县市区政府(管委)分管负责人。...依据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约谈、限批制度。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05-22
但有的回复仍出现避重就轻、答非所问等问题,上交所将在后续的审核环节持续关注这些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对少数擅自修改问询问题等不当行为,已通过当面约谈、二次问询等方式,要求说明和纠正,随后将在进一步核实情况基础上
来源:滁州市政府2019-05-22
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激励。...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应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检查,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5-22
,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市州,由省政府领导约谈市州政府负责同志,并依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预警通报和考核问责机制,对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重点任务推动缓慢、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不力的市州,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严重滞后的市州,由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市州大气办负责同志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5-2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05-2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2
第二十九条【约谈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一)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1
未按时完成的,要书面说明理由,省攻坚办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并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通报全省,工作开展不力的,约谈主管领导。联系人:韩涛,0311-87807607(含传真),1990321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