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3-12-13
修订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深入开展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结合浙江省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发改部门和各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后,由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能源监管办...具备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全部的权利和义务;(二)拥有和承担配电区域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保底供电服务和普遍服务;(三)承担配电网安全责任,按照要求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确保承诺的供电质量符合国家、电力行业和浙江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