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20
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个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2-12-20
欧洲议会结合欧盟委员会3月份提出的关于暴利税征收的指导意见,于5月提出原则上要求征收暴利税。随后,欧盟理事会于9月批准,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对化石燃料公司征收暴利税,以资助面临高昂能源价格的家庭和企业。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12-20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议,统筹推进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制定山西省闭坑煤矿矿坑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技术指导意见。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2-20
研究确定全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确定生活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等级与预案级别,启动相应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来源:电联新媒2022-12-20
近年来,国家、地方层面已发布系列规划文件,将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重要的研究方向,如2015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推广虚拟电厂技术,2022年国家发改委
来源:江西省能源局2022-12-20
原文如下: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新型储能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
来源:电联新媒2022-12-19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12-19
来源:国资委2022-12-19
来源:风电顺风耳2022-12-19
2018年4月,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史称“资管新规”,在合格投资者、产品净值化管理、穿透式监管、投资范围等诸多方面对私募基金加强了监管力度
来源: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12-19
发挥统战群团优势,定期组织党外人士调研,出台加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指导意见,举办“青马工程”培训班、“青年思享家”圆桌会,创建“带你去一线”“国投青年说”“我是大工匠”等一系列团青活动品牌。...规范设立联合党支部,推进党小组建在班组上,做到基本组织应建尽建、到期换 届应换尽换、委员出缺应补尽补;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混改的必要前提,纳入尽调当中;制定《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7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绍兴市2022年第三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绍兴市2022年第三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来源:《风能》杂志2022-12-16
2022年1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办体改〔2022〕118号,下称“118号文”)提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
来源:电联新媒2022-12-16
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2022年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12-16
详情点击四部委:支持青海、宁夏等地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等12月12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四部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详情点击国网公示山东2022市场化并网风光项目名单12月12日,国网新能源云公示关于山东省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根据《山东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保障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信部2022-12-16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工信部、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四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12-1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