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9-04
第三十一条【突发事件处置】排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事故,致使有毒、有害或者易燃、易爆物质排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一)含重金属、生物制品或者其他难以生化降解物质的;(二)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或者放射性物质的;(三)含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的;(四)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五)可能危害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其他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