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人大2023-12-27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收集、接收危险废物的,应当及时告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者,协助其采取环境安全临时防护措施。...第十七条 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加强贮存期间的环境风险管理。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来源:蚌埠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3
第六条 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落实卫生防护措施,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区卫生健康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开展下列监督检查:(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情况;(三)医疗废物管理资料台账建立和保存情况;(四)相关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