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绿色电力交易2017-02-07
英国从1990年开始实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电力配额制度,通过《非化石燃料义务》规定电力公司必须使用一定数量的、以非化石燃料作为发电原料所生产的电力,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者与电力公司签订购电合同
来源:电力市场观察2017-01-12
要求公用事业公司从现货市场购电,开始时不允许他们与发电公司签订长期购电合同。在承诺电价下降的条件下,公众对电力市场化自然是支持的。但对于公用事业公司,电力市场化并不一定给他们带来了好处。
来源:鄂东晚报2016-12-22
二是积极配合大用户和省交易中心协调,促进签订《直购电合同》。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网输配分开,使终端用户进入电力市场,促进建立开放的电力市场。
来源:光伏说2016-12-13
然后当地的供电部门就申请方案,给予调试和并网验收工作,同时供电部门完成双向电表的安装,签署购电合同及调度协议,之后项目即可并网发电。但是随着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与日俱增,一些细节问题,引起人们的注意!
来源:电力市场观察2016-12-07
其真实意义在于,对每个电厂设定了一个保护范围,超出该范围的部分才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既引入竞争机制又适当兼顾电厂原有的购电合同,解决了我国发电侧电力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12-05
单对于用电企业来说,用电价格才是他们考虑的首要因素,在煤机供电、供热成本远低于燃机、新能源的情况下,用户必然选择更为经济的煤电来签订大用户直购电合同。2、燃机和新能源发电环境经济性得不到体现。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6-11-30
想找电厂谈直购电合同,但是不知道用电量够不够标准。陶文向记者表示。目前,像这样的小企业遇到的购电问题较为普遍。各地开展大用户直购电业务普遍较早,直接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也在扩大。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11-28
直购电合同是个什么东东?那么,到此哪位高人能够告诉我,直购电合同是个什么东东?反正,我是越想越不对劲!是不是我们念的这个经本身就不对,还是我们念歪了经,或者有人敢说经是真经他也能够念端正。
来源:中国电力报2016-11-28
来源:能小星球2016-11-25
1998年3月,投资数亿美元的电力交易中心(px)和独立系统运营机构(iso)在加州同时开放,其运作模式是完全市场化的,即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商签定购电合同,电网向发电商开放并为用户提供输电服务,而px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6-11-24
其运作模式是完全市场化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商签定购电合同,电网向发电商开放并为用户提供输电服务,而px和iso则扮演电力交易中心。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6-11-18
福建方案丰富了售电公司的购电途径,例如解决了微电网售电公司当内部分布式电源发电量不足时的购电问题(可以向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购电),但仍应注意和电网企业售电公司购电合同风险。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6-11-15
双方争执不下,但又要确保用户正常用电,电网公司和两江长兴电力以及用户只能签署临时购电合同,电费采取挂账方式,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结算。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11-11
直购电规模超限以及按年度开展直购电是造成某省2015年发用两侧偏差电量大且发电侧直购电合同完成率低的主要原因。但愿这只是一个特例。
来源:电网技术2016-11-11
认为参与直购电交易的机组容量在直购电合同执行时段内不服从统一调度,不承担该直购电交易以外的负荷;而参与集中交易的机组经统一调度可承担直购电交易未满足的负荷。...后续研究内容后续研究将针对如何制订合理的直购电合同以提升效益展开。主要图表2延伸阅读:如何玩转大用户直购电电力用户参与直供电流程深度丨电力交易新模式:大用户直购电能否实现多赢?
来源:电力市场观察2016-11-01
例中,买方(供电商)与卖方(发电商)之间已签订了100mwh的购电合同,而实际上,发电商的发电量为110mwh,供电商的用电量为120mwh。在发电和供电侧各有10mwh和20mwh的不平衡量。
来源:大河网2016-10-25
公司副总经理王平安说,安阳市工信委为企业签订直购电合同提供贴心服务。目前,该公司已经与大唐电力和同力电厂签订三方协议,用上了直购电。这对于年用电4亿度的企业来说,能节省一大笔费用。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6-10-20
1998年3月,投资数亿美元的电力交易中心(px)和独立系统运营机构(iso)在加州同时开放,其运作模式是完全市场化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商签定购电合同,电网向发电商开放并为用户提供输电服务,而px和
来源: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2016-10-20
来源:《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10-16
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现货电力市场,现行的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合同只约定合同电量和电价,不约定用电曲线,也没有违约惩罚,这就致使大用户直购电合同缺乏约束,成为变相的优惠电价政策,不利于发电行业和电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规范的大用户直购电合同有两类:一是金融性的合同(财务合同或差价合同),只是一种管理市场风险的工具;二是实物合同,严格地讲,应该具有自平衡的属性,换言之,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签订双边交易合同之后,无论大用户还是发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