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2023-10-18
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建筑垃圾处置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一)投资入股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消纳场地或者购买车辆挂靠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2023-10-17
查处与奖励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来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3-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11
同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来源:湖北生态环境2023-10-11
2022年12月27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于当日对现场进行核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3月8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机制砂生产项目立即停止建设。经复核,该公司已拆除机制砂生产项目生产设备,将厂区内的原材料及成品全部清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二、查处情况该合作社上述未依法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排污登记表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2022年4月25日,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合作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来源:资阳市人民政府2023-10-09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08
第六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10-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来源:天津市人大2023-10-07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再生水的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将再生水管道与自来水管道连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09-28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28条)9.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28条)10.在事故发生后逃匿(《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28条)(二十三)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后拒不改正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9-28
第八章 罚则第四十三条自治区及各设区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云南省人大网2023-09-27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十七)违反生态廊道管理规定,在湖滨生态廊道内通行、停放车辆的,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杞麓湖保护和管理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河北人大2023-09-26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茂名市生态环境局2023-09-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2023-09-25
第三十七条 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佛山生态环境2023-09-20
第一百零八条第 (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2023-09-19
第五十四条【主管部门追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依法履行绿色低碳转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