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经信委2022-03-2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3-21
以上述案例中备受关注的被罚4880万元的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例,当时就对结果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并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行政复议:不服理由1.该公司陈述,出水超标系进水水量超负荷、水质超标准所致,各指标均超出设计负荷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1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3-1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3-04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3-04
若市场主体对发改委(能源局)作出的差错处理有异议,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另外《规则》还指出把申报差错行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管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3-03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2-03-03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茂名市生态环境局2022-03-02
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诉讼,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茂名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2月25日
来源:黄岩区人民政府2022-02-28
坚持依法行政,完成省级行政复议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率100%。
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02-28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通报制度。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面强化审计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山西人大2022-02-24
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的监督。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02-21
积极发挥审计、财会、统计、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建立定期与市人大、市政协汇报沟通、与民主党派协商机制。完善群众、企业家参与的“开门决策”机制,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2-18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2-15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4
依法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督促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复议应诉,统筹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到危险废物鉴定的费用保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2-11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02-07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2-01-29
来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01-29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734-2892887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