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2025-01-15
开展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应用,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装备和新能源运载工具、工程机械。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5-01-15
另一方面,产业结构转型、清洁替代任务艰巨,我国第二产业能耗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二氧化碳排放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八成,传统能源结构转型仍然任重道远。
来源:南京溧水区政府2025-01-14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按照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要求统筹制定全区能耗双控目标分解方案,加强能耗数据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建立预警机制,适时开展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1-09
在能源消费上,进一步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煤炭转化综合利用效能;完善节能管理,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来源:怀集县人民政府2025-01-08
对于能源利用效率领先、碳排放趋于稳定的乡镇(街道),要深入巩固节能降碳成果,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对于经济发展保持较快增速、产业结构较轻、能源结构较优的乡镇(街道),要优先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1-08
能源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明确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要求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的制度体系,强调通过法律手段促进能源节约与环保,有助于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来源:工信部2025-01-07
2023年粗钢产量10.29亿吨,占全球粗钢产量约54%,且以高炉—转炉长流程为主要工艺路线(高炉—转炉粗钢产量占总产量比例约90%),是典型的能源消耗(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11%)及碳排放大户(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
来源:上海市政府2025-01-06
到2025年,单位 gdp 能耗下降率达13.5%,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4.深挖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1-06
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设区市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健全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来源:宁德时代2025-01-06
据统计,在全球碳排放总量中,水泥行业贡献了7%左右。因此,助力水泥产业的绿色发展,对于我国乃至全球早日实现碳减排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1-03
一、起草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
来源: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12-31
以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与碳排放总量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来源: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12-31
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创新引领,科技增效。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2024-12-30
在碳排放强度基础上,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总量控制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深入推动福州低碳发展,有序推动多区域、多主体、多领域的碳减排和增汇试点,形成差异化的碳减排路径和模式。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12-27
稳步开展碳排放总量及强度数据核算,开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消费统计研究。探索建立省级碳普惠制度体系,推动开展碳普惠创新实践。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2024-12-26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基本完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全区碳排放总量进入峰值平台期。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12-25
三是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来源:走进电力市场2024-12-19
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说明,现在相关体系尚未建立,需要加强相关研究。
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2024-12-18
从2023年10月至2025年年底,相关行业的进口商需每季度提交包含货物数量和产品碳排放总量的报告。2026年起,cbam将正式实施,进口商需根据产品碳排放量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