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发改委2019-05-27
近日,吉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蓄热式电锅炉企业执行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范围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19〕329号,详情如下: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局,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现就蓄热式电锅炉企业执行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范围明确如下:一、对集中采暖无法达到的地区使用蓄热式电锅炉(用电容量在20kw及以上的设备)采暖的,不受用电容量100千伏安的限制,即可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