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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2-06

      或者在江河、湖泊、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四)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五)利用渗井、渗坑...或者在江河、湖泊、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四)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五)利用渗井、渗坑

      知识点:地下水污染的来源、途径与特点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12-04

      固废堆积、土壤污染等通过降水或灌溉等间歇性(周期或非周期)渗入含水层为间歇入渗型;废水渠、废水池、渗坑渗井等以及受污染的地表水体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为连续入渗型。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2-04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19-12-03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土壤污染的,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依法查封、扣押有关设施、设备、物品:(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2-03

      第二十六条【禁止性规定】禁止下列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一)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排放;(二)将废水稀释后排放;(三)在雨污管道分离后利用雨水管道排放;(四)将废水通过槽车、储水罐等运输工具或者容器转移出厂非法倾倒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19-11-29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1-20

      第二十七条【禁止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河北法制报2019-11-19

      对政府维护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修改参数或监测数据的,或者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非法生产、销售不达标的劣质燃油、散煤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利用渗坑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9-11-19

      沙漠虽是人迹罕至之地,但也是地下水资源富集之地,在其中挖掘渗坑,储存污染物,会对周边环境和地下水资源造成持久的影响。...而且,水污染物在地表的渗坑经过蒸发后,就会变成浓度极高的粘稠物质,成为固废,对生态环境的威胁程度相当大,对生态环境的威胁时间相当持久。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19-11-18

      通常认为,逃避监管的行为是主观上具有违法故意,采取主动设置暗管或者引流入渗井、渗坑等方式,放任污水不经处理进入外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此条款列举了逃避监管的诸种情形,本问题描述案情可能与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19-11-06

      场地层面,重点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为主(如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或通过其他渗漏等方式非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含水层直接污染,或已完成土壤修复尚未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以及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修复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2019-10-31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以及私设暗管等方式向地下水排放污染物。

      来源:西安日报2019-10-29

      在饮用水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在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准保护区的禁止性规定外,还应当禁止下列行为:(一)未做防渗处理的污水管道穿越保护区,利用渗坑、渗井、渠道等排放有毒有害污水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0-28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以及私设暗管等方式向地下水排放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0-14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潍坊晚报2019-10-12

      另外,山东凯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款60万元的高额“罚单”。除此之外,潍坊文圣教育印刷有限公司因3项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潍坊业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环境违法行为被罚。

      来源:天心检察2019-10-12

      10月10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对汤某某一案依法进行了审理,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汤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渗井、渗坑、漫流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10-10

      关于渗井、渗坑,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渗井、渗坑是指无防渗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二、关于ⅱ类水域或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周边区域的生活污水消纳问题(一)ⅱ类水域及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一定范围内的项目应严禁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防止污染地下水。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9-20

      第二十七条 无定河流域内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篡改

      部长信箱:关于畜禽粪污收集池没有做防渗漏的回复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09-12

      因此,该未作防渗漏的粪污收集池可定义为渗坑。...但最近当地环保管理部门以收集池没有做防渗漏为由说是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八十三条:利用渗坑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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