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联新媒2023-02-03
该书分析了我国政府定价方法,如标杆电价或基准电价,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定价的制度效应;指出我国长期存在的事后定价机制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有利于产生以特高压输电技术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投资过剩...该书认为电力供应链的纵、横向分割加剧了电价传导的矛盾,从而提出了以统筹为根本方法的电力工业科学发展问题,主要表现为煤电价格联动及不同电源价格协调、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协调与联动机制、不同用户间的交叉补贴和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定价与市场定价之间协调等问题